易朔软质家具组合件BS 5852阻燃测渐燃性闷烧判定依据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4-09-04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软座傢俱所有组成材料台面料和填充材料或整个傢俱受闷烧的香烟或不同热能的明火火源作用的易燃性的方法。其明火火源热能从燃烧的火柴至偶尔可能遇到的大约等于燃烧四倍两层全尺寸报纸的能量。  对软垫傢俱组合件的燃烧试验(见11 条),下列各类引为均被认为是渐进性闷烧(不过还要看13 条的试验结果)。  注:实践中已发现,在火源的作用下闷烧且烧焦化但并及有进一步扩展(非渐进性的)的材料与那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软座傢俱所有组成材料台面料和填充材料或整个傢俱受闷烧的香烟或不同热能的明火火源作用的易燃性的方法。其明火火源热能从燃烧的火柴至偶尔可能遇到的大约等于燃烧四倍两层全尺寸报纸的能量。

  对软垫傢俱组合件的燃烧试验(见11 条),下列各类引为均被认为是渐进性闷烧(不过还要看13 条的试验结果)。

  注:实践中已发现,在火源的作用下闷烧且烧焦化但并及有进一步扩展(非渐进性的)的材料与那些闷烧在一定程度上扩展并传播(渐进性的)材料有明显的区别。

  b) 对闷烧的香烟0号火源任何试件在放置火源60min 至火源熄灭起60 分钟期间产生外部能检测到的一定数量的烟,热量或辉光;

  c) 对所有火源:任何试件在试验期间的闷烧至它已经燃烬或闷烧至试件的极限而至达但一边或到达/通过试件整个厚度。

  d) 对2号和3号火源:任何试件在移去燃烧日后产生外部可检测到的一定烟气,热量或辉光达15min;

  e) 对4号、5号、6号和7号火源:任何试件在木火源移开后产生外部可检测到的一定数量烟气,热量和辉光达60min;

  f) 任何试件在试验后进行最后检查(见13 条)时,真充材料内烧焦(除了变色外),从火源原来位置的最近点算起,除了向上的方向外,任一方向的烧焦超过100mm。

  AS/NZS 3744.2 :软体家具易燃性评估-第2部分:火源-等效的匹配火焰

  EN 1021-2 :家具-软体家具可燃性评定第2部分点火源火柴等同火焰

  ISO 8191-2:家具-软体家具可燃性评定第1部分点火源火柴等同火焰

  EN 597-1: 家具-床垫和软床具燃烧性能评定第1部分点火源:阴燃香烟

  EN597-2 : 家具-床垫和软床具燃烧性能评定第2部分点火源:火柴等同火焰